從小到大,每次開口要錢,我都像在犯罪。
學費、書本費、哪怕是買一支鉛筆,
我都要聽完一小時的哭窮演講,再挨半小時的罵。
“你知道我和你媽掙這點錢多不容易嗎?”
“你這孩子怎麼這麼不懂事,天天就知道要錢!”
這些話像刻進骨頭裏的咒語。
後來我工作了,每月一萬二的工資,我留一千,剩下全部轉給我媽。
她收了錢,還是會歎氣:
“大城市花錢如流水,你省著點,家裏不容易。”
我穿著起球的毛衣,用著卡頓的手機,住著兩百塊的地下室。
同事說我是拚命三郎,隻有我知道,
我是在贖罪,贖我花掉他們那麼多錢的罪。
直到我加班暈倒,查出腦瘤。
手術費要八萬。
我顫抖著打電話給我媽,聲音發虛:
“媽,我生病了,能不能借我八萬......”
話還沒說完,那頭立馬炸開熟悉的哭罵:
“八萬?!你是要逼死我們嗎!”
“我們哪來的錢?你姐結婚還欠著債呢!”
“等著吧,我看看能找誰借點......但你別抱太大希望。”
我等啊等,等啊等,
等到意識模糊,等到我變成了一縷煙。
終於等到了爸媽給我打來的八萬塊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