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勞死的前一天,我許願讓媽媽變成我,體驗一天我的富貴生活。
媽媽逢人就誇我在大城市當高管。
實際上,為了滿足她讓弟弟風光大辦婚事的願望,我一天打三份工,住地下室,每天吃泡麵。
媽媽總說:“你弟弟小,不懂事,你是姐姐,要多幫幫他,等他成家了肯定念你的好。”
她覺得我是家裏的大功臣,卻不知道這功勞是用命換的。
願望生效了。
大年初一,媽媽穿著我那件洗得發白的舊工服出現在工地。
她還沒回過神,工頭就一腳踹在她身上,“沒吃飯啊?今天過年三倍工資,不幹完這車磚,一分錢別想要!”
媽媽疼得想哭,拿出手機想找她的乖兒子求救。
卻看到弟弟發來的語音,語氣輕蔑:“姐,再轉一萬過來,我看中個新手機。你趕緊的,不然我告訴媽你欺負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