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子溫寧是隊裏百發百中的狙擊手,卻在執行救援任務時失誤手抖,擊傷了我相依為命多年的妹妹,害她陷入昏迷。
三年內,妻子為了贖罪,在廟裏為妹妹點了一萬盞長明燈,替她誦經祈福到昏厥;跪了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段石階渾身是血,懇請閉關多年的醫科聖手出山為妹妹手術......
所有人都說這隻是一場意外,勸我和妻子往前看。
可直到我奉命為妻子做歸隊前最後的心理治療時,卻意外聽到了被催眠的她說出真相:
「老公,別怪我,都怪你妹妹查到了阿星犯罪的證據,他還那麼年輕,馬上就能加入警隊了,我隻能開槍,讓她永遠閉嘴......」
原來,那天妻子並沒有失誤手抖,而是為了保全她的小學弟主動開槍。
我頓時心如死灰,卻沒有選擇報警,而是自導自演了一場綁架案,在她執行任務前,悄悄將狙擊槍裏的子彈卸掉。
溫寧,你為了小學弟耍了我三年,這一次,該我耍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