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3年,六歲的女兒生了重病。
我求了團長妻子季瑩書半個月,她才終於同意讓我帶女兒前往他駐地的軍區醫院治病。
除了住院那天,此後三個月,她沒有來病房看過女兒一次。
第四個月的時候,我意外聽到兩個護士在閑談:
「聽說了嗎?今天文工團的架子忽然塌了,季團長二話不說就衝過去,讓人帶著被砸傷的林均就來了醫院。他們兩個大庭廣眾之下這麼親密,想必結婚報告已經打下來了吧!」
我心一沉,剛要繼續聽,就看到護士衝我翻了個白眼,對另一個護士說:
「看到沒,那個男的,是季團長的鄉下親戚,帶著女兒打秋風打到我們部隊來了,真不要臉。」
鄉下親戚,我和女兒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