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回八零,我果斷扣下閨蜜女兒寫給她的信,拆開反複閱讀。
戰友說我私拆他人信件不道德。
我卻知道,這是她們害我女兒的罪證。
隻因前世,我去西北駐軍八年,女兒從不給我寫信。
反倒是閨蜜的女兒頻頻來信,收件人寫的還是我的名字。
閨蜜笑稱離家多年,孩子居然連親媽都能寫錯,我卻偶然間瞟到信上的內容。
【想穿新毛衣,小知手真笨,手上戳了兩個血洞都沒織好】
我心裏狂跳。
小知不是我女兒的小名嗎?
我急忙請了探親假回家,卻看到女兒麵色蒼白窩在風箱邊上取暖。
閨蜜的女兒倒是戴著我的祖傳玉鐲,跟我女兒的定親對象在國營飯店辦婚禮。
她一聲聲地喊我的丈夫叫爸爸。
我這才明白,這些年,這些信都是她和閨蜜聯起手來做的障眼法。
就為了讓家屬院的戰友以為她才是我親生的,而我女兒隻是家裏低賤的保姆。
我忍不住找丈夫理論,他卻聯合閨蜜把我拉到國營飯店的後山活埋。
女兒失去了唯一撐腰的人,不久後也被虐待而死。
丈夫順理成章地繼承了父母給我的遺產,閨蜜也接手了我的人脈關係連連晉升。
他們成了軍區裏的模範夫妻,我和女兒卻連個像樣的墳頭都沒有。
再睜眼,我回到收到閨蜜女兒來信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