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前,女友為幫小學弟還債,偷偷轉走我銀行卡裏的錢,被我發現後還想給我下藥。
我察覺異樣後,第一反應把剩下的全灌她肚子裏。
後來她中毒吐血,我住院打吊瓶。
因為她受傷害更重,我痛失送她吃牢飯的機會。
三年後,她接到了業內知名企業的offer,拉著小學弟風光歸國.
同學會上,她拉著小學弟的手,得意的給大家發著們的訂婚請帖。
發到我時,小學弟得意的極了:「學姐這次回來,一是為了回國辦婚禮,二是接到了A公司的高薪聘請。」
「聽說你等了她很久,可是學姐心裏隻有我,怎麼辦呢?」
我一臉難繃。
前女友同情的看了我一眼:「當年的事,或許我也有不對的地方。」
「但同情不是愛,我不會用同樣的感情回應你。不過我在A公司站穩腳跟後,或許可以幫你進去做個文員。」
「至於婚姻,我隻會給子晟。」
眾人聞言,紛紛看向我,以為我會崩潰。
我轉了轉無名指上的婚戒:「那你們可要盡早結婚。」
他倆要是快點,興許能在我領離婚證之前拿到結婚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