確診胃癌的那天,我提前回家,習慣性打開手機喚醒智能音箱想放點輕音樂。音箱沒響,卻傳來一陣壓抑的喘息聲。我的老公林耀宗正在和他的“表妹”林婉婉密謀——我的胃癌根本不是晚期,是他買通醫生篡改的病曆;他每天都在我的營養液裏加東西;他給我買了三百萬的意外險,就等著我“意外身亡”;而那套我爸媽留給我的學區房,已經在他名下過了一遍賬,準備賣了去新一線買大平層,迎接他“表妹”肚子裏那個所謂的親骨肉。我沒有揭穿,而是配合演出。我“病入膏肓”,我“昏迷不醒”,我“簽署遺體捐獻同意書”。直到葬禮那天,我穿著一身紅裙,走進了自己的靈堂。當大屏幕上播放出他往我牛奶裏下藥的監控錄像時,那個在台上哭得撕心裂肺的好老公,徹底傻了。哦對了,他那個“表妹”肚子裏的孩子,親子鑒定顯示,跟他沒有半毛錢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