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從我出生起就恨我。
五歲,我考了全班第一,她當著我爸的麵說:
“女孩子太要強,招男人煩。”
我爸沒理她,當晚,她把我的獎狀撕成碎片,塞到我嘴裏:“讓你搶風頭。”
二十歲,我帶男友回家,她打扮的和我一樣,吃飯時“不小心”把腳伸到他腿邊。
一周後男友提分手,我詢問緣由,他眼神躲閃:
“你媽說你有精神病史,還給我看了你穿病號服的照片。”
我求爸爸管管她,他沉默很久:
“她生完你後就精神不好......你讓讓她。”
於是我拚命考上名校,離開家鄉,以為距離能衝淡她的病態。
她卻更變本加厲,換著號罵我“狐狸精”“掃把星”,甚至跑到我公司樓下哭訴我不孝。
我實在忍無可忍,換了新號碼,拉黑所有家人並換了公司。
我以為這樣可以過上安生日子。
結果第二天,我的新公司就收到了一封舉報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