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考結束那天,我在考場外親了我的學生。
不是親嘴,是親她額頭上那道疤。
三個月前她替我擋刀留下的。
成績公布。
所有人都在歡呼,她卻躲在公告欄後麵偷偷看我。
我走過去的時候,她渾身都在抖。
“老師......我考了687分。”
她眼眶紅紅的,把成績單遞給我看。
我沒看成績單。
我盯著她領口那片淤青,那是她繼父昨晚打的。
我把她拉進懷裏。
“跟我走。”
她愣住了。
“我說,跟我走。”
那年我28歲,她剛滿18。
我是全市最年輕的特級教師,她是我班上最窮的學生。
跟我走,我知道這三個字意味著什麼。
我的前途,我的名聲,我苦心經營的一切,都會毀於一旦。
但我還是說了。
我以為我能護住她。
可是,我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