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十年代,發現老公不顧心臟病兒子,把月薪都花給下鄉女知青時。
我鬧著要離婚。
他舉著手發誓,又哄又求。
“我隻是不忍看她放棄夢想,一時心軟,以後不會再有了,這次是我拎不清。”
看著他愧疚的模樣,加上全家人求情,我原諒了。
沒想到三年後,兒子匹配上心臟供體準備手術,我去繳費時,賬戶上萬塊手術費竟然沒了,等了三年的供體被迫讓給了別人。
喉嚨哽得難受,我發了瘋衝去質問老公。
卻見他看著女知青滿眼驕傲。
“你一定會去最好的音樂院校,你很有才華。”
女知青感動不已。
“可我聽說這筆錢是留給你兒子換心臟的,嫂子不會生氣嗎?”
老公低垂下頭,隨後堅定。
“心臟還能再等,你的夢想錯過了,以後很難再有,你放心向前走,我給你托著底。”
我如遭雷擊。
原來我孩子的命,需要為她的未來讓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