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9次在小區業主群裏,看到租客張大媽抱怨我家那套房的熱水器壞了後。
我好心在群裏發了句提醒。
【張姐,您這房租都拖欠三年了,實在不行我出三千塊搬家費,您搬走吧,熱水器我也不要您賠了。】
結果張大媽一家立馬秒回。
【我洗冷水澡生病了關你屁事?一個沒人要的破鞋,滾遠點!】
【誰讓你有幾套房顯擺呢?老娘在這住了三年,這房子就是我的!想趕我走,沒門!】
我愣住了,畢竟,這套房子是我的個人婚前財產。
當初看她單親帶倆娃可憐,我免押金半價出租。
後來她幹脆賴賬,好幾年分文未給。
本以為群裏了解情況的街坊會替我說話,可現在,大家竟然都在看戲,甚至有人說我“為富不仁”。
我想了想,聯係了裝修工程隊。
“你上次說想接那個全屋強拆重裝的活兒,我同意了。
裏麵不管有什麼私人物品,全當垃圾清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