隻因我拒絕給資助的女大學生買房,她一紙訴狀告我職場性騷擾。
法庭上,她哭得渾身顫抖:
“為了報答知遇之恩我拚命工作,忍受你的鹹豬手不說,還不敢告訴家人。”
“現在你怕醜事敗露就要辭退我,還造謠說我勾引你,你還是不是人!”
見我神色冷漠,她露出鎖骨處的紅痕,掏出被撕壞的襯衫:
“因為你在辦公室強行侵犯,我還患上了嚴重的恐男症。”
她的父母和閨蜜也出麵作證,痛斥我的衣冠禽獸。
現場記者一片憤怒,紛紛圍攻我:
【這簡直是職場毒瘤,潛規則下屬的垃圾!】
【這種老色批,就該讓他把牢底坐穿!】
【讓他身敗名裂!法官,必須判他無期徒刑!】
看著眾人喊打喊殺的架勢,我隻覺可笑。
她說我強行侵犯?
可我分明是女總裁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