淩晨四點,我剛落地,手機就彈出妻子程悅的朋友圈。
圖上是蔣帆拖著行李箱的挺拔背影,配文:
“第三十七次接機任務,安全送達。”
發布時間是淩晨三點半。
那時候我正在三萬英尺的高空,飛機突遇強氣流,氧氣麵罩彈了下來。
我攥著安全帶,手抖得寫不出完整的遺言,隻能在心裏反複默念。
如果這次能活著落地,如果她來接我,我就拒絕外派,留在她身邊。
可落地後,打開手機,沒有未接來電,沒有消息。
她接了蔣帆。
空蕩蕩的到達口,隻有我一個人的行李箱在傳送帶上孤獨地轉。
我自嘲地笑了笑。
明明提前告訴過她航班號,落地時間淩晨三點四十。
她記得蔣帆的每一趟航班,卻記不住我的。
結婚四年,她去機場三十七次,沒有一次是來接我。
我飛了一百零九個航班,打了一百零九次車。
印象最深的那次,是暴雨天被黑車司機搭訕,對方強行拽我的行李箱。
我在航站樓的衛生間躲了半小時,才敢叫第二輛車。
終於,網約車到了。
司機幫我放行李時問:
“小夥子這麼晚了,家裏人不來接你啊?”
我笑笑:
“太晚了,不麻煩了。”
是的,再也不麻煩了。
外派申請已經批了,離婚協議也準備好了。
這是我最後一次,為她降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