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往七年,我信過韓征說的每一句話。
"存折放我這,幫你理財。"
"結婚證上午就去辦,下午儀式才完整。"
"你是審計師,可家裏的賬不用你操心。"
我查過上千家公司的假賬。
卻從沒查過自己枕邊人的。
直到婚禮當天,我收到一條銀行短信。
"您名下尾號3712貸款(金額85000元)已逾期3日。"
我沒有尾號3712的貸款。
我沒有任何貸款。
我站在化妝間裏,穿著白色婚紗,一個字一個字把征信報告看完。
四張信用卡,我隻辦過一張。
兩筆消費貸,一筆抵押貸。
總額,一百八十二萬。
全在我名下。
我用了一個下午,查清了他娶我的唯一原因。
不是愛。
是讓這一百八十二萬,變成我們的"共同債務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