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辦了八次婚禮,霍啟舟就搶了八回婚。
從二十歲到二十八歲。
每一次他都踩著婚禮進行曲衝進來。
“你要是嫁了別人,我就放棄霍氏繼承權,再也不回港島。”
就這樣我被迫一次次脫下婚紗,受人唾棄,再目送他離去。
直到再次等了他八年。
終於等他在國外做成了跨國生意、風光返港那天。
可他跪在霍家老宅祠堂裏求來的婚約,寫的卻是我那位私生女姐姐的名字。
找到我時,他紅著眼眶。
“瑩瑩陪我在國外八年吃盡苦頭,我必須給她一個身份。”
“你再等等,等我和瑩瑩婚後,我也給你一個婚禮......雖然沒有身份,但這樣你還能留在我身邊。”
可這次,我不會再等了,他也搶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