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師生日那天,我用實驗室的公用經費給她買了一套實驗器材。
快遞剛到樓下,我就被學院紀委帶走,說我涉嫌侵占國家科研經費。
百口莫辯時,導師新招的師弟給我發來消息:
【師兄,你怎麼能擅自動用科研經費?那是林教授辛辛苦苦申請下來的,你不能這麼不懂事!】
【我得時刻為教授分擔,才會舉報你!從今天起,實驗室的每一筆賬目都必須由我審核簽字!】
我看著信息,忍不住笑出了聲。
師弟才進組一個月,看導師待人溫和,就開始替她管東管西。
可他不知道,實驗室是我爸捐給學校的,所有經費都由我家提供的專項基金支出。
連他每個月那八百塊的助研金,都是從我的橫向課題裏出的。
我用我家的錢,什麼時候成侵占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