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五年前,媽媽是省歌舞團最有天賦的領舞。
比賽前夕,卻被她指導老師錢芳華用一套暴力壓腿法生生弄殘。
錢芳華當著全團的麵歎氣:
“這孩子骨骼條件不行,我早就說過她不適合吃這碗飯。”
團裏沒人替媽媽說話,錢芳華的女兒錢穗穗順理成章接過領舞的位子。
媽媽回了老家,瘸著一條腿嫁了人,再沒登過舞台。
從三歲起,媽媽就拖著那條廢腿教我練舞。
我很用功,膝蓋積液抽過四次,腳趾磨破無數次,我從不喊疼。
二十五年,我從縣城跳到省隊,從省隊跳進國家隊,
成為了國家級舞蹈大賽最年輕的常任評委。
今天,全國舞蹈大賽的參賽名單遞到我麵前。
翻到第三頁,我看到了一個熟悉的名字:
宋詩晗,錢穗穗的女兒。
推薦教師那一欄赫然寫著:錢芳華。
宋詩晗比賽結束後,
我輕笑一聲在審核意見一欄打了叉:
“基本功完成度:D級。”
“建議加強腳背力量訓練,三年後再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