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婚妻家族傳下來一個規矩:
族中女子婚前有孕,男方要在迎親那天受“禍門禮”。
當著滿堂賓客,赤腳走完百米炭路,算是向女方祖宗賠罪。
婚禮前兩天,蘇晚寧給我遞熱茶,眼圈紅紅的:
“硯之,委屈你了,那天要不是我非要你喝酒,也不會發生後來那些事。”
我笑著摸了摸她的頭,安慰道:
“說什麼傻話,我該跟你道歉才是,那天是我失了分寸,讓你受委屈了。”
我以為她是心疼我,心中暗暗發誓一定要好好對她和孩子。
可當晚我卻撞見她和她妹妹閑聊。
“姐,你真準備讓硯之哥替季昀哥哥去行禍門禮嗎?”
“他不會到現在還以為你懷的是他的孩子吧?”
蘇晚寧輕聲道:
“隻要我們不說,他這輩子都不會知道的。”
“而且季昀身子不好,那條炭路他哪裏撐得過去。”
妹妹歎了口氣:
“也是,上一個行禍門禮的,腳底燒得沒剩一塊好皮,往後走路都要跛。”
“隻是硯之哥他......”
蘇晚寧打斷她,聲音很輕,像是自言自語:
“行了,別再說了,以後我會好好補償他的。”
簷下的燈籠晃了晃,燭火將我的影子拉得又長又斜。
我站在原地怔了很久,最後扯出一抹苦笑。
蘇晚寧,那你打算怎麼補償我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