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裏動遷,分了兩套房和八十萬現金。
前世,我爸發話:“房子和錢都是你弟的,女兒早晚是潑出去的水。”
我媽明明因為沒生出第二個兒子被我爸打罵了半輩子,此刻卻跳出來勸我:
“囡囡,你弟要在城裏紮根,壓力大,你是個女孩,以後嫁個人要什麼有什麼。”
“這拆遷協議,你就別爭了,簽字放棄吧。”
我聽話簽了字,可後來我生病急需五萬塊手術費,
我媽卻說錢都在我弟手裏,一分不給,我活活病死在出租屋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簽字的那一天。
我爸把筆塞給我:“快簽吧,別惹你媽生氣。”
我一把揮開他的手,怒道:
“憑什麼!?我不是你們生的嗎?憑什麼把房子和錢都留給弟弟!”
我話音剛落,我媽就臉色古怪的看著我。
“你是不是得瘋病了,房子和錢當然都是你的。”
“你弟又不能生孩子,將來總得贅出去的,要房子有什麼用?”
我愣住了,不兒,這是給我幹哪兒來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