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原自古有個規矩,族長之子不外娶,除非心上人能獻上冬捕的頭魚。
和宋淩薇戀愛第八年,我違反了草原規矩,替她參加了頭魚競拍。
“讚戈!你這個舔狗,瘋了嗎!”阿爸在拍賣場裏看到我,氣得發抖,“哪有自己競拍的!你知不知道外麵都在說你窩囊廢!上趕著當贅婿!”
“你哪來的錢?趕緊出去,你不要臉我還要呢!”
我沒有說自己拿出了這些年所有的積蓄,隻是甩開他:“我不在乎他們說什麼。”
我隻想娶給宋淩薇。
可競拍台上,價格一路飆升。
“一百五十萬!”
“兩百萬!”
我緊緊攥著銀行卡,心口一點點涼透。
難道這次......還是不行嗎?
“點天燈。”
熟悉的聲音傳來,我猛然回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