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友要全職備考,我就養了她整整三年。
房租四千五,我出。
水電煤網,我出。
每個月打到她卡裏的生活費,三千塊,從沒斷過。
她全職備考,我就兼三份工:白天公司坐班,晚上直播賣貨,周末去商場做推銷。
第三年冬天我在推銷現場站了十一個小時,暈倒在展台旁,縫了四針。
她發來微信:今晚別買菜了,我煮麵吃。
筆試第一、麵試第二,她上岸那天發了條朋友圈:
【感謝自己,三年沒白熬。】
配圖九張,全是她在圖書館的自拍。
沒有我,我也沒在意。
直到搬家收拾書房,從她備考資料最底下翻出一遝明信片。
同一個人寄的,落款是個小柴犬印章,每張都寫著:
“未來的公務員大人,今天也要加油哦。”
我數了數,六十七張,橫跨三年。
我問她,這誰寄的?
她奪過去塞進抽屜:
“一個考友群的網友,沒見過麵。”
我說,沒見過麵的人能堅持寄三年明信片?
她突然提高音量:
“人家就是單純的鼓勵!你供我吃住很了不起?”
“我考上是我自己的本事,你別什麼功勞都往自己身上攬。”
“說到底你花那點錢,買得了我三年青春嗎?”
我站在滿地的複習資料中間,低頭看見自己搬貨時磨穿的那雙運動鞋。
三年,我連一張明信片都沒收到過。
原來有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