確診肺癆第三個月,為了醫藥費,我去了百樂門當侍應生。
買下我今晚首支舞的,是冷戰一年的少帥妻子謝驚鴻。
她眼角猩紅,扯下披風砸在我身上。
“為了逼我離婚,你非要做到這種地步?”
“我每月給你一箱金條。你不肯低頭就算了,還來丟我的臉!”
話音剛落,二樓包廂的看客們發出一陣哄笑。
“一箱金條?這百樂門的頭牌跳上十年也掙不來啊!”
“謝少帥這般深情,偏偏娶了個敗家的男人,真是家門不幸。”
謝驚鴻聽著眾人的嘲諷,怒極反笑,摔碎了手中的酒杯。
“難怪你連寄十二封離婚書!是外麵的野女人給得更多?”
玻璃渣濺在腳邊,我僵在原地。
哪來的金條?
這一年,我每月隻能拿到兩塊大洋。
附帶的,還有一封蓋著她私印,字字逼我離婚的信。
因為沒錢治病,我早就病入膏肓,日日咳血。
現在我成全她,她反倒來興師問罪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