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秋夜的燈會上,女友和兩個青梅正圍著弟弟,誇他手裏的兔子燈紮得最靈動。
而我那個因為缺少竹骨而嚴重塌陷的燈籠,正被她們不小心踩在腳下。
女友低頭看了一眼,隨口說道:
“哎呀,反正你手笨也紮不好看,一會去夜市上隨便買一個塑料的提著就行了。”
沒人注意到我剛才為了幫她們削竹條,被劃出一道長長血口子的手指。
這就是我在這段感情裏的常態:
一起點外賣,隻要我不主動說,她們永遠記不起來我不吃香菜;
周末去徒步,她們四個人並排走在前麵,而我總是被毫不留情地擠到最後麵;
每次小團體的合照,我隻要稍微站偏一點,就會被她們在發朋友圈時自然地裁掉。
我不哭不鬧,不代表我沒有痛覺。
我看著她們四個人提著那盞精致的兔子燈走向遠處的花市,沒有跟上去。
我將手裏踩爛的竹篾扔進垃圾桶,自己掃了一輛共享單車去了醫院包紮。
今晚的月亮很圓,但我的這段十年長跑,該缺席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