爺爺去世後,父親召開了家族會議。
他當著所有人的麵宣布,公司由弟弟繼承。
而我,隻得到了一張解除職務的通知書。
父親說:
“你在分公司待了六年,連一點像樣的業績都沒有。”
“公司交給你,遲早會被你敗光。”
母親也覺得這個決定理所當然。
“你弟弟馬上就要結婚,需要一份像樣的事業。”
“你拿一點又不會怎麼樣。”
直到這時,我才知道,與我戀愛十年的蘇婉已經成了弟弟的未婚妻。
她挽著弟弟的手,平靜地解釋:
“你這幾年一直在偏遠地區當小經理。”
“我不可能把一輩子浪費在你身上。”
弟弟當眾拿走了我的辦公室、職位和公司股份。
最後,他把一張門禁卡扔到我腳邊。
“哥,看在一家人的份上,我可以讓你留在公司。”
“倉庫正好缺個主管,你去那裏幹吧。”
親戚們紛紛笑出了聲。
父親也催促保安把我的東西扔出去。
他們以為,我甘願待在偏遠地區,是因為無能。
可他們不知道,那六年裏,我已經把一家瀕臨破產的分公司,做成了集團唯一盈利的業務。
更不知道,顧氏集團欠下的巨額債務,已經全部落入了我的手中。
三天後的股東大會上,決定誰能留在公司的人,不是父親。
是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