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就有極其病態的占有欲。
凡是我的東西被人碰了,我寧願親手把它砸個粉碎,也絕不再要。
十八歲被認回陸家後,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煩,我一直努力收起獠牙,扮演一個情緒穩定的好兒子。
直到我親眼看見,假少爺弟弟穿著我的衣服,坐在我未婚妻的腿上。
我沒有哭鬧,隻是當著假少爺的麵,一刀紮穿了未婚妻的大腿動脈。
然後我用帶血的刀麵拍了拍假少爺的臉:
“敢動我的東西,想好怎麼死了嗎?”
他驚叫一聲,當場嚇得雙腿發軟暈了過去。
父母得知後勃然大怒,一杯下了藥的水將我迷暈。
醒來時,我已經被綁在通往無名島的快艇上。
弟弟挽著未婚妻,居高臨下地嘲笑我:
“哥哥,祝你在無名島玩得開心。畢竟那裏,可是圈內那個瘋子,霍家大小姐的流放地。”
“聽說她是個反社會人格的怪物,最喜歡用你這種俊朗男生的骨頭做工藝品。”
父母冷眼旁觀:
“怪隻怪你容不下自己的弟弟,陸家留不得你這種瘋子。”
看著他們的嘴臉,我強忍著興奮,嘴角勾起一抹抑製不住的癡迷笑意。
這群蠢貨怎麼會知道。
那座無名島,根本不是我的地獄。
而那個霍家大小姐是我關押在無名島的專屬藏品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