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清二十年房貸的那天,我請全家人在新房裏吃了一頓飯。
銀行經理親自送來結清證明,丈夫還把它裝進相框,說以後這套房子終於真正屬於我們了。
三天後,法院的人卻上門貼了封條。
銀行聲稱我已經連續六個月斷供,不僅要收走房子,還要追究我偽造結清證明的責任。
我跑去找那名銀行經理,他卻說自己從沒見過我。
丈夫也在銀行後台查到,我繳納的最後六期房貸全部被申請撤銷。
申請人是我,簽名和指紋也都是我的。
為了保住房子,我賣掉首飾,又補交了六期。可每當我以為貸款已經結清,賬戶裏總會重新出現最後一期欠款。
一次、十次、一百次。
我賠光了所有積蓄,丈夫認定我沉迷賭博,兒子也恨我毀掉了這個家。
被趕出家門的那晚,我死在了自己住了二十年的房子外麵。
再睜眼時,銀行經理正把一張結清證明遞到我麵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