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寄人籬下,讓我學會了偽裝。
臉上笑得溫潤,心裏想得狠毒。
十五歲那年,姑姑要拿我爸媽四十萬的賠償金給堂姐買婚房。
堂姐考編政審那天,考察組的哥哥來家訪。
我捧著存錢罐走過去,眼圈泛紅道:
"哥哥,我爸媽的賠償金,夠不夠姐姐買房娶你呀?"
"不夠的話,這裏還有二十三塊。"
堂姐的名額當晚就作廢了。
高中班主任收受賄賂,把我保送的評分壓到倒數。
我轉頭在聯考上,考了零分。
校長來慰問我這個清北苗子,我哭得眼尾通紅:
"校長,老師說我命賤,考上了也白搭......"
班主任第二天就被停了職。
後來我讀最好的大學,報最貴的紳士班,攀最難搞的京圈大小姐。
盛淩華為了娶我,被打斷兩根肋骨,裹著繃帶接我領證。
我以為這輩子不用再演了。
直到昨晚,我資助的男學生和她的合照被頂上熱搜第一。
"學姐深夜送學弟回宿舍,依依惜別。"
我盯著男孩拽著她衣角的姿勢,太熟悉了。
當年我就是這麼靠上去的。
我笑了。
小夥子,你的學費,可是我交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