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業那年,我們五個人一起收養了學校裏的流浪貓。
姐姐、女友、青梅和發小說,它在哪兒,哪兒就是我們的家。
我信了。
於是三年來我們一起帶它喂藥、洗澡、跑醫院,
看著它,我總覺得,我們還沒有散。
直到出差回來,貓窩空了。
我找遍小區,才等到女友回複:
"送給新來的男實習生了,他一個人住,有隻貓陪著也好。"
沒人問過我。
我趕到他家時,貓正隔著玻璃撓門。
實習生紅著眼尾:
"都是我不好,以為修遠哥嫌麻煩,才想著把它收養......"
趕來的姐姐和青梅在一旁勸我:
"他也是好心,你不是總說沒空休息?"
"貓都認地方了,別折騰它。"
發小拉住我,讓我不要計較這些小事。
我看著門後的貓,忽然想起。
她們說共同收養,最後隻有我記得打疫苗。
說輪流照顧,卻連我出差三天,都嫌麻煩。
原來我珍惜的友情,隻是她們隨時可以送人的順水人情。
我拿出寫著我名字的領養協議,接走了貓。
回家後,我訂好後天異地調崗的機票。
這一次,我帶它走。
也帶走那個一直舍不得散場的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