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沈曼歌在一起三年,我中邪了五次。
第一次,我半夜爬上天台衝著月亮笑,她從背後死死抱住我。
第二次,我把自己的手臂劃了道口子,血濺了一地,她奪走刀片時手都在抖。
第三次,我衝進了車流裏,她撲過來把我擋在身下。
一個堅定的無神論者,為了我跑遍了全省大小寺廟。
我覺得自己是她的拖累,提了分手。
她蹲在地上哭得像個孩子,抬頭時眼眶全是紅的。
“你要是走了,我活著還有什麼意思。”
她掏出一枚戒指,單膝跪在我麵前向我求婚。
答應她的第二天,我在她書房翻到一遝致幻藥物清單。
每一種都精確標注了用量和服藥時間。
旁邊壓著一張紙條,是她的筆跡:
“第五次之後他會徹底崩潰,到時候顧雲深再以心理醫生身份介入,就順理成章了。”
顧雲深,她的竹馬,心理學博士在讀。
我的五次中邪,是他的五組實驗數據。
她不是不信鬼神,她就是那個鬼。
那些藥物的副作用已經侵蝕了我的心臟瓣膜。
她想給我一場婚禮,可我大概等不到穿上新郎禮服那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