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一早,我沒去學校。
律師事務所裏,我把韓靜雯的“懺悔帖”打印件拍在桌上。
“我要起訴。盜竊,誹謗,蓄意欺詐。”
律師翻著材料,眼神驚訝:“這女孩自己寫的?”
“她以為道歉就能洗白。”
“證據確鑿,勝訴沒問題。”律師抬頭,“你想要什麼?”
“法律範圍內的最高賠償。一分不少。”
當天下午,起訴書遞交法院。
控告韓靜雯及其父母:盜竊、誹謗、蓄意欺詐造成的名譽損害和精神損害。
我要的不是道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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