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為了停車方便高價買下了電梯口的車位。
鄰居大媽卻每天把三輪車停我車位上。
我讓她挪開,她把4枚硬幣扔在我新車的引擎蓋上。
“給你的租金,四分錢,拿好。”
“我一個老太太,腿腳不方便,三輪車停你這兒,離電梯近,怎麼了?”
“我都給你租金了!你還想怎麼樣!”
她身後,是一群看熱鬧不嫌事大的老太太。
“小夥子,有福氣啊。”
“一天四分錢,一個月一塊二,一年都快十五塊了,大錢啊!”
我當著所有人的麵,鄭重地撿起那四枚硬幣。
小心翼翼地放進錢包,“租金,我收下了。”
這不是租金,這是她的買命錢。
......
我開著新買的車,回到小區地下車庫。
一輛生鏽的三輪車,停在我車位中間。
車頭還掛著一個菜籃子,裏麵有幾根蔫了的蔥。
我瞬間明白了情況,因為這輛破三輪,已經不是第一次停在我車位上了!
我皺了皺眉,連按了幾下喇叭。
旁邊的消防通道裏,才慢悠悠走出來一個人。
是王大媽,她手裏還搖著一把蒲扇。
身後跟著幾個老太太,是她在小區的牌友。
“按什麼按!”
“趕著投胎啊!”
王大媽一臉不耐煩地走到我車前。
她沒有任何挪車的意思。
而是從兜裏摸出幾枚硬幣。
“哐當”一聲,扔在我的引擎蓋上。
“今天的租金,四分錢,拿好。”
她說完,輕蔑地看了我一眼。
身後的老太太們發出一陣哄笑。
“小夥子,有福氣啊。”
“王姐租你車位,是看得起你。”
“一天四分錢,一個月一塊二,一年都快十五塊了,大錢啊!”
我的拳頭瞬間攥緊。
“王大媽,請你把車挪開。”
“這是我的車位,產權證上寫著我的名字。”
王大媽把蒲扇一收,指著我的鼻子開罵。
“你的車位怎麼了?”
“你的車位空著不浪費?”
“我一個老太太,腿腳不方便,三輪車停你這兒,離電梯近,怎麼了?”
“我都給你租金了!你還想怎麼樣!”
她提高了音量,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。
她身後的老太太們立刻圍了上來。
“年輕人,怎麼跟長輩說話的?”
“王姐都給你錢了,你別不識好歹。”
“就是,一點同情心都沒有,尊老愛幼懂不懂?”
我拿出手機,準備錄像取證。
王大媽卻一臉得意,非但不阻止,反而挺起了胸膛。
“你錄!你盡管錄!順便給物業打電話!我告訴你,我兒子可是張偉!粉絲幾百萬的網紅大律師!”
她臉上滿是褶子,笑得像朵爛菊 花:
“我兒子說了,這叫‘相鄰權’!你車位空著,作為鄰居,我就有權為了便利臨時使用!這四分錢,叫‘象征性補償’!在法律上都說得通!”
聽到“相鄰權”三個字,我怒極反笑。
“王大媽,看來張律師隻教了您半截法條。”
我舉著手機,鏡頭對準她和她那輛破三輪:
“《民法典》確實規定了相鄰權,但核心是‘必要’和‘限度’。”
“您是腿腳不便,不是癱瘓在床,電梯口到空著的車位多走二十米,屬於正常生活範疇,夠不上‘必要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