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紀念日那天,我老婆發了條朋友圈,她三年來唯一的一條。
我們家從不出現榴蓮,因為她對我說過,她和我一樣,都極其討厭那種刺鼻的氣味。
照片裏,一隻男人的手,正小心翼翼地把一塊金黃的榴蓮果肉喂到鏡頭前,仿佛在喂給屏幕外的某個人。
並配文:
【原來有些東西,試過了才知道有多上頭。】
她從不分享我們的生活,說兩個人之間的幸福,不需要向任何人證明。
在那一刻,我知道有些東西已經變味了,就像我不喜歡的那股味道,終於還是飄進了我的婚姻裏。
我很快就查到了那隻手的主人。
是她一直在我麵前抱怨的,那個油膩又愛吹牛的客戶。
我無法理解,一直標榜自己有精神潔癖的她,為何會容忍這樣一個人。
我沒吵沒鬧,不動聲色地谘詢律師,整理我們的共同財產。
直到離婚協議放在她麵前那天,她終於崩潰,哭著問我。
“就因為我吃了一塊榴蓮?我們這麼多年的感情,還不如一塊水果嗎?”
我平靜地看著她,搖了搖頭。
“不,不是因為榴蓮。是因為當你說你討厭榴蓮的時候,我信了。”
——
許洛伊看到離婚協議的時候,第一反應是笑。
她把那幾頁紙拿起來,像是掂量什麼沒有分量的東西。
“季淮,你又在玩什麼情趣?這個玩笑一點也不好笑。”
我沒說話,隻是把筆推到她麵前。
她的笑容僵在臉上,然後慢慢消失。
“你來真的?”
她的聲音拔高,帶著一絲尖銳的不可置信。
“朋友圈那張照片,你看到了?”
我不置可否。
她深吸一口氣,像是終於找到了症結所在。
“就因為那個?季淮,你是不是太敏感了?”
“我隻是嘗了一口,就一口。錢總那天帶了榴蓮招待客戶,盛情難卻,我總不能當麵駁人家麵子吧?”
她口中的錢總,就是照片裏那隻手的主人,錢博文。
一個她在我麵前形容過無數次的男人。
“油膩,虛偽,十句話裏九句半是吹牛,剩下的半句是標點符號。”
這是她三個月前的原話。
現在,她管他叫錢總。
“你以前說,你聞到榴蓮的味道就想吐。”
“人是會變的嘛。”她走過來,想挽我的胳膊,被我側身躲開。
她的手尷尬地停在半空。
“我那是為了迎合你,誰讓你不喜歡呢?夫妻之間,總要有一個人遷就另一個人。”
她這話說得理直氣壯,好像那份遷就對我來說是天大的恩賜。
我看著她,忽然覺得很陌生。
我們從大學就在一起,七年。
大二那年,宿舍樓下有人開了家水果店,主打榴蓮。
我每次經過都要繞著走,因為我對榴蓮過敏,聞到味道就會呼吸不暢,起一身疹子。
她知道。
她抱著我說:“正好,我也討厭死那個味道了,像抱著個煤氣罐,我們以後離它遠遠的。”
我信了。
我信了七年。
直到那張照片出現,那股我避之不及的味道,穿透屏幕,熏得我頭暈目眩。
“許洛伊,你記不記得,我對榴蓮過敏。”
她愣住了。
是真的愣住了,眼睛裏閃過一絲慌亂,隨即又被理直氣壯覆蓋。
“我當然記得!所以我才隻在外麵吃啊!我沒有帶回家,我處處為你著想,你還要我怎麼樣?”
“我連在外麵吃一口水果的自由都沒有了嗎?”
她的質問擲地有聲,仿佛我才是那個無理取鬧的暴君。
我不想再跟她爭辯,起身準備離開。
“季淮!”她從背後死死抱住我,“我錯了,我真的錯了,我再也不吃了,你別走好不好?”
“我們這麼多年的感情,不能因為這點小事就散了。”
我掰開她的手,一根一根。
“許洛伊,不是小事。”
“是你說的每一句話,我都會當真。現在我發現,原來都是假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