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後。
我和李健還是堅持起訴了楊凱。
法院最終判決楊凱公開向我和李健道歉,賠償我們的名譽損失費。
楊凱還因為散布虛假信息被處以行政處罰。
最終,楊凱不僅掏空多年積蓄,還被處以三年的有期徒刑。
而我,在警察出具的澄清證明和公司的公告下,徹底洗清了冤屈。
之前那些跟著起哄的同事,見了我也都客氣了許多。
公司再也沒人敢用我來開玩笑和活躍氣氛了。
原以為事情已經告一段落,但沒幾天我就收到了公司的辭退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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