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個字,像一道無形的枷索牢牢地捆綁著我。
工作後,我的工資卡直接交給了我媽。
每個月,她會像發零花錢一樣,給我一千五百塊生活費。
在物價飛漲的大城市,這點錢隻夠我租一個最偏遠的隔斷間,每天擠三個小時地鐵上下班。
我不敢和同事聚餐,不敢買新衣服,不敢生病。
長期精神和物質上的雙重壓力,讓我整個人看起來比同齡人憔悴許多,自卑又敏感。
那一年我二十五歲,公司發了一筆三萬塊的年終獎。
我看著那筆錢,終於沒能忍住。
趁著發獎金的周末,我偷偷取了一千塊錢,給自己買了一件一直想買的大衣。
那是我工作後,第一次為自己花大錢。
可那件大衣還沒來得及穿上,家裏就出事了。
我爸在浴室滑了一跤,摔斷了腿。
媽媽在電話裏哭得撕心裂肺。
她那尖銳的聲音幾乎要刺穿我的耳膜:“你是不是又偷偷藏錢了?!你爸出事了!都是你害的!”
她衝到我租的房子,翻出了那件新大衣,一把奪過去,用剪刀剪得粉碎。
“我就知道!我就知道是你這個喪門星!家裏有點風吹草動,肯定就是你搞的鬼!”
“你是不是想你爸死啊?!”
那種屈辱和痛苦,像烙鐵一樣,深深地烙在了我的記憶裏。
從那以後,我對“錢”產生了生理性的恐懼。
我的身體會本能地排斥它,我的大腦會發出警報,告訴我,那是危險,那是災禍。
我再也沒敢動過一分不該我動的錢。
可今天,我的卡裏有六萬塊,我花了錢,買了東西,買了理財......
我還活得好好的,我的家人也都好好的。
我躺在冰冷的地板上,身體蜷縮成一團,哭得全身抽搐。
二十七年。
整整二十七年。
我活在這個巨大的謊言裏,像個被蒙住眼睛拉磨的驢,被剝奪了支配自己人生的權利,還被冠以“命硬克財”的名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