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二天,家裏很安靜。
爸爸媽媽還在冷戰,誰也不理誰。
餐桌上沒有早飯,客廳裏也沒有人。
這更堅定了我要出門“賺錢”的決心。
我穿好衣服,把我的小熊零錢包背在身上,裏麵有我的兩枚硬幣,
和幾張畫著擁抱和笑臉的“親情券”。
我還帶上了那顆姨媽給我的,一直沒舍得吃的糖。
這是我的全部資產,也是我的信譽憑證。
在家門口,我猶豫了一下,回頭看了一眼安靜的家。
我小聲對著空氣說:“爸爸媽媽,我去給家裏賺錢了。”
然後,我擰開門,走了出去。
我憑著記憶,走到了昨天看到那個陌生男人的小區花園。
很幸運,他又在那裏。他看到獨自一人的我,
眼睛亮了一下,臉上立刻堆起了和善的微笑,
他朝我走過來,從口袋裏掏出一顆糖。
那顆糖比姨媽給我的更大,包裝紙是金色的,
上麵還有卡通小熊的圖案,比我見過的任何糖果都漂亮。
他把糖遞到我麵前:“小朋友,叔叔請你吃糖。”
我後退了一步,我被爸爸媽媽教育得很好,我不能白拿別人的東西。
我警惕地看著他,認真地問:“叔叔,這顆糖......要付多少錢?”
這是爸爸教給我的、最重要的原則。
那個男人愣了一下,隨即明白了什麼。
他順著我的話說:“這個糖很特別,它不要錢。但是,需要你幫叔叔一個忙。”
我立刻明白了。
這是一種“勞動換取”的支付方式,
就像我在家擦桌子換晚安故事一樣。這是公平的。
我認真地點點頭:“可以。是什麼忙?”
男人笑著說:“叔叔找不到回家的路了,你跟叔叔走,帶叔叔去找媽媽,這顆糖就是你的了。”
我沒有絲毫懷疑,
乖乖地伸出我的小手,被他那隻溫暖的大手牽住。
我甚至有點高興,因為我馬上就可以賺到一顆這麼漂亮的糖了。
我可以把它帶回家,告訴爸爸媽媽,我沒有讓他們“虧損”。
我們就這樣,一步一步地走出了小區。
陽光照在我的臉上,暖洋洋的。
傍晚,家裏的冷戰終於結束了。
媽媽準備做飯時,才發現兒子不見了。
他們一開始以為我躲在哪個房間,或者在鄰居家玩。
他們在家找了一圈,又問了鄰居,都沒有找到。
媽媽慌了,她開始給姨媽安昭打電話。
姨媽在電話裏一聽,就感覺不對勁,立刻催他們報警。
爸爸還在一邊抱怨報警是小題大做,
甚至在小聲嘀咕,
如果警察找不到人,浪費的公共資源不知道要不要“付費”。
就在這時,媽媽在門口的玄關地墊下,發現了一張小紙條。
那是我用蠟筆畫的,畫上,一個小男孩把一大袋金幣交給了爸爸媽媽。旁邊,是我歪歪扭扭寫下的幾個剛學會的字:“我去賺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