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領證那天晚上,我們有過一次談話。與其說談話,不如說是約法三章。
“蘇蔓,”他坐在書房那張巨大的黑胡桃木書桌後,燈光從他頭頂打下來,輪廓分明,也顯得有些疏離,“有些事,我想提前說清楚。”
我坐在他對麵的沙發上,抱著一個靠枕,點點頭:“你說。”
“第一,我的工作很忙,急診、手術、科研、帶教,時間不由我控製,可能無法像普通丈夫那樣隨時陪伴。”
“理解。”我扯了扯嘴角。心外科醫生,救命的職業,我難道能說不?
“第二,我習慣獨處,需要個人空間。希望你能尊重彼此隱私。”
“沒問題。”心裏那點因為新婚而產生的微妙漣漪,慢慢平複下去。也好,邊界清晰,省事。
“第三,”他頓了頓,目光落在我臉上,卻又好像穿透我,看向更遠的地方,“五年內,我們不要孩子。我的事業正處於關鍵期,手術台需要我百分之兩百的專注。孩子......是很大的責任和牽絆。”
這一次,我沉默了片刻。結婚生子,似乎是順理成章的事。但我也才二十五歲,事業剛起步,確實沒準備好。何況,和一個不愛的人生孩子?
“我同意。”我說,“正好,我也想在建築設計這行再拚幾年。”
他似乎微微鬆了口氣,雖然表情沒什麼變化。“好。謝謝你的理解。”
那晚,我們睡在同一張床上,中間隔著的距離,能再躺下一個人。陌生的男性氣息縈繞在鼻尖,我睜著眼看天花板,心想,這就是我的婚姻了。相敬如賓,互不打擾,像合租的、法律認可的室友。
也好。愛情太奢侈,我要不起。有個光鮮的婚姻殼子,安撫父母,堵住悠悠眾口,足夠了。
隻是後來我才知道,人心是肉長的,有些東西,不是你想控製就能控製得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