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最終把他們請進了辦公室。
不是因為心軟,是因為看了他帶來的材料。
三套安置房,白紙黑字的拆遷協議,區政府蓋章的補償方案。
可是等到分房的時候,三套房全被開發商以“手續存在瑕疵“為由扣下來。
然後以極低的價格轉賣給了第三方。
這不是經濟糾紛,這是赤裸裸的侵吞。
“這個案子我可以接,而且不收你一分錢。“
我合上檔案,抬起頭看著他。
“但醜話說在前麵。“
“第一,所有法律費用我自行承擔,你不需要出任何錢。“
“第二,訴訟過程中你必須完全配合我,不許自作主張。“
“第三——“
我死死盯著他的眼睛。
“你不許給我一分錢。不管現金、轉賬還是任何形式的酬謝。我是法律援助律師,收了錢就是違規。你要是敢塞錢,我立刻撤訴。“
錢福貴連連擺手,眼淚又下來了。
“不給錢!絕對不給錢!沈律師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啊!“
案子正式啟動後,我很快發現,這個案子遠比表麵上複雜。
對方開發商叫恒瑞置業,老板姓魏,在本市經營了十幾年,人脈深厚。
我花了三個星期,調取了全部的土地出讓檔案、分房協議和產權登記信息。
越挖越觸目驚心——不光是錢福貴,整個棚戶區至少十七戶人家的安置房被侵吞了。
但隻有錢福貴一個人站出來告。
其他人要麼被威脅,要麼被收買,要麼壓根找不到說理的門路。
我幾乎每天工作到淩晨。
自費跑了六趟區建設局,三趟市規劃局,兩趟省住建廳。
錢遠有時候會來我辦公室幫我整理材料。
這個年輕人話很少,但做事極其細致。
每一份複印件都標注了頁碼和日期,關鍵條款都用熒光筆標了出來。
有一次整理到深夜,隻剩我和他兩個人。
我去接水回來,看到他坐在桌前,對著一疊證據發呆,眼眶通紅。
“怎麼了?“
他迅速別過臉。
“沒什麼。沈律師,我想問你一個假設性的問題。“
“你說。“
“如果你幫了一個人,傾盡全力幫了他,但最後發現......這個人從一開始就不值得幫呢?“
我笑著拍拍他肩膀。
“我是律師,不是法官。我幫的不是人,是道理。案子本身是正義的,我就不後悔。“
錢遠沉默了很久。
然後極輕地說了一句:
“那我希望您永遠不要後悔。“
那句話裏的分量,我當時沒有掂量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