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庭審那天,十一月中旬,天已經很冷了。
法庭旁聽席上坐滿了人——棚戶區的住戶們擠在一起,有的拄著拐杖,有的抱著孩子。
他們知道,錢福貴的案子贏了,他們就有希望。
恒瑞置業派了三個律師出庭,西裝革履,氣勢洶洶。
我一個人,一隻公文包。
庭審持續了四個小時。
對方使出渾身解數——質疑拆遷協議效力,質疑分房台賬來源,暗示錢福貴偽造證據。
我一條一條駁回去。
每一份證據都有原件,每一個節點都有第三方佐證。
當那份恒瑞內部分房台賬投屏到大屏幕上時,對方首席律師的臉,肉眼可見地白了。
最終,法院當庭宣判:
恒瑞置業立即歸還錢福貴名下三套安置房,補繳拖欠的過渡費三十七萬元。
旁聽席上響起一陣壓抑的抽泣聲。
錢福貴站在原告席上渾身發抖,轉過身“撲通“跪在我麵前。
“沈律師!恩人哪!你救了我的命啊!“
他嚎啕大哭,涕泗橫流。
和四個月前在我辦公室門口的姿勢一模一樣。
有記者舉起了相機。
那一刻,我也紅了眼眶。
不是感動,是四個月的高壓疲憊在那一瞬間全部釋放。
走出法院,錢福貴拉著一麵寫著“正義之光,人民衛士“的錦旗,讓錢遠舉著手機拍視頻。
視頻發到網上,轉發量過萬。
評論區一片讚譽。
校長在大會上表揚我——不對,是市法律援助中心在簡報上重點推薦了我的事跡。
我沉浸在巨大的滿足中。
我以為這就是故事的結局。
那天晚上慶功宴散場後,錢遠送我走到停車場。
路燈昏黃,他在我身後站了很久。
“沈律師。“
“嗯?“
“有些人......外表越可憐,心越毒。“
我轉過頭看著他。
“你是在說誰?“
他沉默了幾秒,搖了搖頭。
“一個假設。“
他向我深深地鞠了一躬。
“如果有一天有人告訴您一些不好的消息,請您一定要冷靜。“
“您是好人。好人不該被毀掉。“
說完他轉身走進了夜色。
那句“好人不該被毀掉“,我當時沒有聽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