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認錯書一共六頁。
第一條,寫我回府第一日頂撞母親,不肯向妹妹行禮。
我回京那日,是夜裏進的侯府。
馬車沒有走正門,停在西角門。
母親在門裏等我,抱著我哭了很久。
我那時身上還帶著青州的風塵,袖口被車輪濺了泥,站在她麵前,手腳都不知道該怎麼放。
她哭完,牽著我的手進了偏院。
“聞溪,雲姝身子弱,你先不要在人前說自己是長女。她若知道你回來得太突然,怕是要病。”
我問:“我是姐姐,也要叫她二小姐嗎?”
母親當時臉色就變了。
“你剛回來,別這麼急。”
這句話後來傳到沈雲姝耳朵裏,她就真的病了一場。
現在,認錯書上寫的是:
“長女心懷不滿,初歸即衝撞生母,羞辱幼妹。”
第二條,寫我搶妹妹玉佩,逼得妹妹驚懼發熱。
那塊玉佩是外祖母留給我的。
裴家舊物清單上寫得清楚,羊脂白玉,刻“寧”字,是我三歲離京前戴過的東西。
我回府後,發現它掛在沈雲姝腰間。
她說:“姐姐要是喜歡,我讓人給你打一塊新的。”
我說:“這塊是我的。”
她眼圈一下紅了。
母親後來勸我:“你妹妹戴了這麼多年,早有感情。你既回來了,何必一回來就奪她東西?”
那日我沒退讓。
因為那是外祖母留給我的。
我隻是拿回了自己的東西。
認錯書上卻寫:
“長女見幼妹受寵,強奪舊玉,以致幼妹驚病。”
第三條,是嫁妝。
崔家夫人上月來府中相看,問起沈雲姝嫁妝單上的青州藥鋪。
我正好在屏風後替母親核賬,聽見藥鋪名字,才知道那間鋪子被添進了沈雲姝嫁妝裏。
那是外祖母留給我的。
我出來說了一句:“這鋪子不在侯府公賬上。”
崔家夫人當場沒說什麼,隻多看了母親一眼。
那天晚上,母親到我院裏坐了半個時辰。
她說:“雲姝嫁得好,對你也有好處。你們姐妹一體,分那麼清做什麼?”
我問:“娘要拿我的東西給她添妝,為什麼不先與我商量?”
母親歎氣:“聞溪,你在青州長大,學了一身商戶習氣。姑娘家太計較錢財,不好看。”
現在,這件事也被寫進認錯書。
“長女貪戀財物,當眾攪擾幼妹議親,令侯府失儀。”
我一頁頁翻過去。
每一條都不是新的。
是我這一年來咽下去的舊事,被他們換了字眼,重新端到我麵前。
我說話,是頂撞。
我解釋,是狡辯。
我要回自己的東西,是爭搶。
我不答應讓產,是貪財。
最後一頁寫得最幹淨。
“為補償二妹沈雲姝,長女沈聞溪願將青州裴氏藥鋪兩間、馬場一處、田莊三頃,添入二妹嫁妝。”
後麵還有一句。
“自請青雀庵靜修一年,以修婦德,待性情平和後再歸家。”
我看到這裏,反倒笑了。
沈淮序皺眉:“你笑什麼?”
我把認錯書放下。
“這不是和解書。”
父親沈崇禮終於抬了眼。
手裏端著茶,語氣不重。
“聞溪,裴家養你,侯府生你。你身上流著沈家的血,如今家裏有用得著你的地方,你別總把自己當外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