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年後,市中院終審判決。
堂哥林建軍,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、詐騙罪、虛開增值稅發票罪,數罪並罰,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。
王秀芬,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、行賄罪、詐騙罪,數罪並罰,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。
大伯林守業,主犯。
因腦梗癱瘓,監外執行。
沒收全部個人財產,用於補償受害人。
王副局長,受賄罪、濫用職權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年,剝奪政治權利三年。
其餘幾個參與偽造公章和證件的同夥,分別判了三到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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