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天,陳恪親自打了過來。
陌生號碼。我接了。
"師兄,之前律師函的事不是我的意思,是法務部——"
"誰讓你打的。"
他頓了一下。"我自己。"
"你有什麼資格打這個電話。"
電話那頭安靜了三秒。我聽見他咽口水。
"師兄,係統撐不住了。三個甲方已經發了律師函,第四個在準備。"
"公司賬上隻剩兩個月的流水。老板開會的時候點了我的名字,說我是直接責任人。"
"所以你來找我。"
"師兄,你能不能——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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