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帶我去了南方一座沿海小城。
我們租下一間小鋪子,前麵賣麵包,後麵住人。
招牌上寫著:滿晚。
地址隻留在法院、學校和秦律師那裏。
對爸爸公開的,是探視中心的預約電話和秦律師的律所地址。
爸爸來看過我幾次。
可每次看到探視隻有我一個人來時。
他眼裏的光都會暗掉。
那一年,他寄過幾次禮物。
新裙子、書包、平板,還有天文圖冊。
東西都寄到秦律師律所,再由秦律師問我要不要收。
我一件沒收。
他寫給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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