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聽見“十二萬”,唐薇瞬間白了臉。
“我就是拿來戴一下!”
“誰說我要偷了?”
警察看著視頻。
“東西在哪?”
她咬著嘴唇不說話。
沈浩急了。
“都一家人,拿條項鏈怎麼能叫偷?”
我看著他。
“那你把項鏈拿出來。”
他眼神一橫。
“賣了。”
客廳裏一下安靜了。
我媽猛地拍了他一下。
“你怎麼真賣了!”
“不是你說的嗎?”
沈浩脫口而出。
“反正她也不結婚了,留著首飾有什麼用!”
我媽的臉一陣紅一陣白。
警察將兩人帶回去做筆錄。
臨走前,唐薇坐在地上抱著肚子大哭。
“我要流產了!”
“沈寧,你逼死我孩子,我不會放過你!”
警察叫來救護車。
醫生檢查後,隻說了一句:“胎兒沒事,情緒激動。”
更諷刺的是,她的孕周根本對不上。
按檢查結果,她懷孕才五周。
可她一個半月前,就拿懷孕逼沈浩跟她訂婚。
消息傳開,唐薇娘家人當場翻了臉。
她媽堵在派出所門口,要求沈浩立刻拿出五十萬彩禮和婚房過戶證明。
沈浩哪有錢。
他名下那輛車,貸款還是我在還。
我走出派出所,順手撥通銀行客服電話。
“我要停止代扣沈浩的車貸。”
客服確認後提醒我:“逾期會影響車輛所有人的征信。”
“車主不是我。”
“以後也跟我沒關係。”
下午,買家給出了正式報價。
比市場價低十五萬,但可以全款支付,三天內辦理手續。
我簽了。
中介問我:“您家人那邊能按時搬走嗎?”
“能。”
“如果不搬呢?”
我把律師電話推給他。
“那就按法律程序清退。”
晚上,我媽帶著三叔大姨堵到公司。
她一進門就往地上一坐。
“大家快來看啊!”
“我女兒為了賣房,報警抓親弟弟!”
同事們紛紛探頭。
我媽以為我怕丟臉,哭得更來勁。
“她小時候發高燒,是我背著她跑了三裏地去醫院!”
“現在她有出息了,就不要親媽了!”
我把會議室投影打開。
屏幕上依次出現六年的銀行流水。
弟弟的車貸,三十六萬。
全家旅遊,二十八萬。
唐薇見麵禮,十八萬八。
父母保健品、生活費、醫藥費,七十多萬。
再加上四年的房貸和物業,總數超過兩百萬。
我看向圍觀的人。
“我不是不養父母。”
“我是養不起一個三十歲的弟弟,和一個拿我首飾賣錢的弟媳。”
三叔尷尬地咳了一聲。
“浩浩是不對,可房子賣了,他們婚禮怎麼辦?”
“取消。”
“彩禮怎麼辦?”
“誰娶媳婦誰負責。”
我媽撲過來搶我的電腦。
“我讓你胡說!”
保安攔住了她。
我從包裏拿出買賣合同,放在她麵前。
“房子已經賣了。”
“三天後交房。”
“你們的東西我請搬家公司收拾好,送到你們租的倉庫。”
她瞪著合同,嘴唇直哆嗦。
“那我跟你爸住哪兒?”
“老家還有一套房。”
“可那房子又小又舊!”
“六年前你們就是從那裏搬出來的。”
我收起合同。
“我能住地下室,你們為什麼不能住老房子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