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3
“是你報的警?”年長警察問。
“是。”我點點頭,“這位林女士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我家,對我進行毆打,導致我多處軟組織挫傷,臉部抓傷。”
林月華尖叫起來:“你放屁!是你先罵我兒子的!你見死不救!你——”
“安靜!”年長警察沉聲喝止,目光在我臉上那道血痕和林月華有些淩亂的衣著間掃過,顯然已經有了判斷。
“都跟我回所裏說去,傷勢先拍照留證,都別亂動。”
林月華一聽要帶回所裏,立刻慌了神,原本的受害者架勢有點撐不住:
“警察同誌,是我兒子受了驚嚇,我得帶他回去壓壓驚。”
“這女人也不是故意的,我也就不追究她見死不救的事了,教育兩句就算了......”
她算盤打得倒是響,想把自己摘幹淨,反咬一口不成,就想趕緊溜。
“那不行。”
我看著她,聲音不高,但足夠清晰。
“林女士,你剛才不是說我讓你老公公司老總能把我趕出去嗎?這話我可是聽進去了。這事兒沒完,我堅持要走法律程序。”
林月華的臉瞬間漲成豬肝色,那雙眼睛恨不能在我身上戳出兩個洞。
警察顯然也沒料到我這麼個看起來溫吞的人,骨頭居然這麼硬。
簡單的現場勘查和問詢後,我們都被帶去了派出所。
派出所的長條凳硬得硌人,我坐在靠牆的位置,臉頰上那道血痕已經結了薄薄一層痂,火燒火燎地疼。
林月華坐在對麵,懷裏摟著她那個八歲的胖兒子,母子倆縮成一團,像是在演一出苦情大戲。
派出所的調解室不大,白熾燈管發出嗡嗡的電流聲。
年長的王警官坐在桌子後麵,麵前攤著幾頁筆錄紙,眉頭擰成了一個疙瘩。
“沈女士,你說林女士私闖民宅並毆打你,有證據嗎?”
我從口袋裏掏出手機,按了幾下。
一段錄影開始播放,畫麵晃動,但林月華那張猙獰的臉清晰可見,她撲上來推搡我,指甲劃過我的左臉頰,嘴裏罵著不堪入耳的話。
背景裏消防員的勸阻聲,小胖子的哭聲,混雜在一起。
林月華的臉色唰地變了。
“你!你錄像了?!”她猛地站起來。
“你這是侵犯我肖像權!警察同誌她侵犯我肖像權!”
王警官抬手壓了壓:“坐下,林女士,這位沈女士在你闖入她家的情況下進行取證,這屬於合法記錄,跟肖像權是兩回事。”
我收起手機,不急不緩地開了口:“王警官,我要求做傷情鑒定,同時,我要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傷害罪對林月華女士提起刑事訴訟。”
“另外,她剛才在樓道裏公開傳播我見死不救的不實信息,對我進行人格侮辱和誹謗,這些我都要追究。”
林月華的嘴唇哆嗦了一下。
她大概沒想到我這麼較真。
“你少嚇唬我!”她梗著脖子,聲音又尖起來,“你知道我老公是誰嗎?我老公是——”
“林女士。”王警官打斷了她,語氣嚴肅,“這裏是派出所,不是你家的客廳,你丈夫是誰跟這件事沒關係,我們現在處理的是你這起治安案件。”
林月華被王警官這一句話堵得臉紅脖子粗,嘴唇翻動了幾下,沒能說出話。
林月華最終還是被治安拘留了五天。
原因是她在派出所調解室裏當著警察的麵威脅我,說出去以後讓我等著瞧,王警官當場給她加了一條威脅恐嚇的行政處罰。
五天的時間,眨眼就過了。
林月華回來的那天,動靜很大。
她一進屋就開始摔東西,劈裏啪啦的動靜,我在隔壁聽得一清二楚。
緊接著,她衝到我家門口,狠狠踹了兩腳我家門。
“沈見青!你給滾出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