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老婆辦完婚禮的第三年,我們還是沒領到證。
第一次我剛拿出戶口本,她的傻子竹馬就把橙汁撒了上去,證件當場作廢。
第二次我們剛要出門,傅言深就捂著肚子打滾喊疼,我們把他送去急診後,錯過了預約時間。
第三次車都開到民政局了,傅言深一個電話哭著說自己迷了路,老婆立刻調頭,把我一個人扔在民政局門口。
不想再這麼憋屈,我提出必須把證領了,老婆卻挽著傅言深的胳膊,緊鎖眉頭:
“言深是為了救我才變成這樣的,我得對他負責。”
“我都和你辦婚禮了,晚點辦證件又能怎麼樣?分心照顧言深已經夠累了,你作為我的丈夫,就不能懂點事嗎?”
聽著她這麼袒護傅言深,我心裏一陣苦澀,默默閉上了嘴。
手卻攥緊了公文包。
爸媽死前留給我的老房子拆遷了,到手千萬。
既然她從沒把我當家人,那剩下的日子,她帶著她的傻子竹馬一起過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