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為殺害全家的罪名蒙冤入獄三年,出獄那天,死了三年的妻子江遙竟在門口等我。
她抱著我痛哭,說她昏迷了三年,一醒來就指認真凶,還我清白。
我信了,感動地喝下她遞來的牛奶,沉沉睡去。
再次醒來,卻是在手術台上,聽見兒子興奮地對我妻子說:
“媽!他的心臟果然能跟陸叔叔配型成功!”
護士說,我會因為麻藥耐受被活活疼死。
那個曾在我感冒時都會整夜守著我的妻子,卻毫不猶豫地說:
“必須捐,我會全程握著他的手陪著他。”
她不知道,我活了下來。
隔著一堵牆,我聽見她對那個男人溫柔許諾:“小陽,我要你用林哲的心臟好好活下去,祝你長命百歲。”
長命百歲?
好。
我擦幹眼淚,撥通一個電話:
“你好,我要給我死了三年的全家,申請死亡證明。”
江遙,用我的心臟去愛你的人吧。
七天後,我會讓你連給他買藥的錢都沒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