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爸爸榮獲“烈火英雄”勳章的表彰會上,鄰居陳叔拍著我肩膀感歎。
“這年頭哪裏還有你爸這麼無私的人哦,自己兒子困在火場,他第一個救的是隔壁小眷。”
我愣了愣,扯出個笑。
“消防隊有消防隊的規矩,按風險評估順序救援,怎麼會搞特殊?”
陳叔急了,聲音拔高。
“小眷那孩子就是嗆了幾口煙!”
“他家在一樓最邊上,火都沒燒過去,你爸帶人硬是破門進去的!”
“你在三樓火場中心,高溫濃煙,不比他危險一百倍?”
“這還不叫大公無私?”
我笑容僵住,緩緩轉頭。
台上,爸爸臉色鐵青:
“你看我做什麼!我不該先救小眷嗎!”
“我的兒子,必須有為群眾犧牲的覺悟!否則——”
“就不配當消防員的兒子!”
我耳邊轟的一聲。
皮膚上那些蜿蜒凸起的燒傷疤痕,忽然開始灼痛。
我聽見自己嘶啞的聲音:
“那就不配吧。我們斷絕關係。”
“從今以後,就當我已經燒死在那天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