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到確診胃癌晚期的報告當天,我沒回家,直接去殯儀館給自己租停屍櫃。
做登記的女員工一臉複雜:“小姐,我們沒有麵向本人的服務。”
我掏遍全身口袋,連硬幣都算上,一共三百五十四塊兩毛,小心翼翼攤在她麵前。
“求求你,就租3天。”
或許是看我舉著診斷報告的手臂滿是劃痕,她有幾分心軟。
簽完合同,我在冷寂的停屍房掏出5塊錢小蛋糕,插上蠟燭。
猶豫好久才撥通那個置頂電話。
媽媽不耐煩:“別鬧,我們唱完生日歌就該你妹妹切蛋糕了。”
我死死捏著手機,聲音發顫:“今天也是我生日,我能不能聽你們說句生日快樂。”
“就一次,最後一次…因為我生病了,以後怕來不及…”
爸爸搶過手機:“你能生什麼病?感冒就自己買點藥吃,這麼大人了怎麼還老跟妹妹搶,不是說好先給依依過生日,你的要推遲三個月嗎?”
我愣了片刻,摸了摸額頭被妹妹用煙灰缸砸中後留下的疤。
好像是有這麼回事。
可三個月啊…
醫生說我活不了那麼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