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朋友圈曬了張和兄弟的十周年友誼紀念照。
一分鐘後,評論區出現一條帶圖評論。
圖片是一張病曆單,上麵的名字是我的,日期卻是2034年。
診斷寫著:重度抑鬱,第三次自殺未遂。
評論隻有一行字:
【照片裏右邊那個人,是親手把你送進精神病院的人。】
我以為被盜號了,趕緊點進那個賬號的主頁。
隻有一條朋友圈,發布時間顯示2035年,配了三張截圖。
第一張:我老婆林念笙和江時年的開房記錄,從今年開始,每月至少兩次,持續七年。
第二張:一份親子鑒定報告。
我的兒子,父親一欄寫著林念笙,母親寫著江時年。
我的手開始抖。
第三張是一段聊天記錄,江時年發給林念笙的:
“孩子放在他那養著,省了保姆費,等他精神徹底崩了就送去住院,房子車子不用分。”
林念笙回了個擁抱的表情包和一句:
“你真是我的軍師。”
我死死捏著手機,江時年的消息恰好彈進來:
“哥們兒!十年快樂!今晚我去你家吃飯,還給我幹兒子帶了新衣服。”
我看了一眼客廳裏正在搭積木的兒子。
他的眉眼,確實一點都不像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