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完手術後,婆婆打電話罵我裝死,老公站在病床邊打了三局遊戲後摔門而去。
護士幫我拔掉針頭時,我高燒還沒退,連杯熱水都討不到——他卻拿著我的血汗錢提了新車,帶全家吃海鮮慶祝。
三天後我默默出院,沒哭也沒鬧,回家翻出那份被他隨手塞在抽屜裏購車合同。
車主姓名那一欄讓我渾身血液凝固:他付了四萬首付,寫的卻是他初戀白月光的名字。
我沒有撕合同,而是拍照存證,然後點開了他那個小作坊的私賬——結婚三年,我幫他管過幾天賬,知道密碼一直沒改。
看著那些每年少報兩百萬營收、卻按最低標準交稅的記錄,我笑了:
光是偷稅漏稅這條,就夠他進去踩幾年縫紉機。我轉身撥通了一個號碼——